中方以缺乏终局性为由驳回执行美方判决的申请
关键外包:
- In 无锡洛社印染有限公司诉李鞍山等人 (2017)苏02协外人第1-2号,中国江苏省无锡市法院以不具有终局性为由驳回了承认和执行加利福尼亚州法院判决的申请。
- 如果发现外国判决不是终局的或不确定的,中国法院将作出驳回申请的裁决。 被驳回后,申请人可以在以后符合受理条件时选择重新申请。 这一规则得到了进一步确认,并纳入了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2022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司法政策。
5 年 2020 月 XNUMX 日,在 无锡洛社印染有限公司诉李鞍山等人 (2017)苏02协外人第1-2号((2017)苏02协外认1号之二),中国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无锡法院”)裁定驳回承认申请,以申请人未能证明该外国判决的终局性和结论性为由,执行加利福尼亚州圣马特奥县高级法院(“圣马特奥县高级法院”)作出的判决。
无锡法院进一步表示,申请人在获得外国终审判决后,可以再次向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承认和执行申请。
我们认为,进一步的表态表明了中国法院对外国判决的友好态度。
一,案例概述
申请人由两方组成,即一家中国公司“无锡洛舍印染有限公司”。 (无锡洛社印染有限公司)和中国公民黄志泽。
受访者是美国公民李鞍山和美国公司TAHome Co., Ltd.(原名Standard Fiber, Inc.)。
8年2017月502381日,申请人向无锡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圣马刁县高级人民法院第XNUMX号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圣马刁判决书”)。
5年2020月2017日,无锡法院作出“(02)苏1协外人第2-XNUMX号”民事裁定书,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二、 案例事实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美国发生投资民事纠纷。
2011年XNUMX月,申请人向圣马刁县高等法院起诉被申请人。
12年2016月502381日,圣马刁县高等法院作出第XNUMX号民事判决,责令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
根据邮寄宣誓书,上述判决于 12 年 2016 月 XNUMX 日送达各方当事人。
28 年 2016 月 1 日,李鞍山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通知书,经加州第一地方上诉法院登记,编号为 A149522。
申请人向无锡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承认和执行圣马特奥判决。
8年2017月XNUMX日,无锡法院受理了该申请。
5年2020月XNUMX日,无锡法院裁定驳回该申请。
三、 法庭意见
无锡法院认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外国判决必须具有法律效力,即外国判决应当是终局的、不可推翻的、可执行的。
因此,外国判决除了根据作出判决国的法律具有效力和可执行性外,还必须具有终局性和决定性。 待上诉或上诉过程中的判决既不是最终判决,也不是最终判决。
尽管圣马特奥判决已经生效并根据加利福尼亚州的法律进入执行程序,但由于被申请人的上诉,该判决正在上诉中。 无锡法院审理此案时,加州上诉法院仍在审理此案。 因此,该判决既不是最终的,也不是决定性的。
外国判决的终局性是申请人向中国法院提出承认和执行申请的程序性条件。 如果中国法院受理申请后发现不符合程序条件的,一般会裁定驳回申请。
因此,无锡法院认为应当驳回申请人在本案中的申请。
无锡法院在判决中进一步表示,在加州上诉法院的上诉程序结束后,申请人在取得终审判决后,可以再次向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IV。 我们的评论
1.如果您想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外国判决,您需要证明该判决的终局性
在审理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裁定的案件时,如果外国判决、裁定的真实性无法核实,或者外国判决、裁定尚未生效,中国法院将裁定驳回申请用于承认和执行。
即使申请被驳回,申请人再次申请且符合受理条件的,中国法院应当受理。 因此,申请人可以在获得终审判决后再次向中国法院申请。
这一规则后来被确认并纳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SPC)发布的2022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司法政策。 详细讨论请阅读'中国法院如何认定外国判决为终审判决? ——中国裁判文书收集突破系列(四)“。
三、中国法院对美国判决持友好态度
无锡法院在判决中补充说,申请人在获得终审判决后可以再次提出申请。 实际上,中国法院在判决书中对申请人作出这样的提醒是极为罕见的。
在大多数情况下,中国法院只是被动审理当事人的申请和答辩,不会主动为当事人今后的诉讼提出建议。
不过,无锡朝廷还是在这里做了这样的补充。 我们认为,这是因为无锡法院不想阻挠申请人争取外国判决,特别是美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的努力。
无锡法院希望申请人,甚至任何可能注意到其裁决的读者,不要因为一次被驳回而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
简单回顾一下历史:中国在2017年首次承认了美国的判决,并确认了中美之间存在互惠互惠,尽管没有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的国际条约或双边协议。 从此,中国承认美国判断的大门被踢开了。
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是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刘丽诉桃李、同物(2015)鄂武汉中民商外初字第00026号”((2015)鄂中武汉民商外初字第号00026号)于30年2017月XNUMX日。本案中,武汉法院判决承认美国洛杉矶县加州高等法院作出的判决。 刘丽诉陶丽、童武 (LASC 案例编号 EC062608)。
其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17年2018月2017日作出“(01)沪16协外人第2017号”((01)沪16协外认12号)裁定,承认纳尔科诉诉. Chen, No. 9931 C 22 (ND ILL. Aug. 2013, 2017) 由美国伊利诺伊州东区地方法院在 Nalco Co. v. Chen (XNUMX) 案中作出。
我们认为,无锡法院希望继续表达中国法院对外国判决的友好态度,尽管它以程序为由驳回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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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由 马尔滕·范·丹·赫维尔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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