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能否要求对债务人执行外国仲裁裁决 土耳其? 外国仲裁裁决的执行条件是什么?
供稿人: Emre Aslan, ANTROYA DEBT COLLECTION & LAW OFFICE (英语, 中文), 火鸡。
是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对债务人执行外国仲裁裁决。
上述情形均不成立的,法院应当受理相关仲裁裁决的执行请求:
- 未订立仲裁协议或公司章程未列入仲裁条款的,
- 仲裁员的决定违反公共道德或公共秩序,
- 根据土耳其法律,无法通过仲裁解决作为仲裁裁决主题的争议,
- 其中一方当事人没有正式代表仲裁员出庭,之后也没有公开接受仲裁程序,
- 被请求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没有被适当通知仲裁员的选择或被剥夺了辩论和辩护的机会,
- 仲裁协议或条款根据当事人适用的法律无效,或者,如果没有就此事达成协议,则根据作出仲裁裁决的国家的法律,
- 仲裁员的选择或仲裁员所适用的程序与当事人的约定相违背,或者没有约定的,则违反作出仲裁裁决的国家的法律,
- 仲裁员的决定是关于仲裁协议或其条款中未包含的事项,或者如果它超出合同或条件的限制,关于这部分,
- 仲裁裁决尚未最终确定或不具有执行力或约束力,或已被作出裁决地的主管当局依照其所受管辖或作出的国家法律的规定撤销,或它所适用的程序。
贡献者: Emre Aslan
代理/公司:ANTROYA DEBT COLLECTION & LAW 办公室 (英语, 中文)
职位/职称:高级律师
国家: 土耳其
更多帖子由 Emre Aslan 和 ANTROYA DEBT COLLECTION & LAW OFFICE请点击 此处.
问答全球 是一个特殊的专栏,由 CJO Global,并作为一个知识共享平台,以促进同行学习和交流,并为国际商界提供该行业的全球景观。 这篇文章是来自 Antroya Debt Collection & Law Office. Antroya 总部位于土耳其伊斯坦布尔,自 2005 年以来一直致力于债务追偿领域。他们与世界领先的金融服务公司和集团合作,这些公司和集团拥有全球最大的国际应收账款网络,并且是几个世界领先的债务追偿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