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判決書可以通過郵寄//電子郵件/傳真方式送達中國境內的訴訟當事人嗎?|傳票送達與外國判決執行系列(四)
外國判決書可以通過郵寄//電子郵件/傳真方式送達中國境內的訴訟當事人嗎?|傳票送達與外國判決執行系列(四)

外國判決書可以通過郵寄//電子郵件/傳真方式送達中國境內的訴訟當事人嗎?|傳票送達與外國判決執行系列(四)

外國判決書可以通過郵寄//電子郵件/傳真方式送達中國境內的訴訟當事人嗎?|傳票送達與外國判決執行系列(四)

不能。根據中國法律,通過郵寄/電子郵件/傳真方式向中國境內的訴訟當事人送達外國判決無效。 此類送達將被視為程序缺陷,對在中國申請執行外國判決造成實質性障礙。

中國法院認為,當外國判決未適當送達中國境內的訴訟當事人時,其上訴權利得不到合理保障,這將構成中國法律下駁回或拒絕執行判決的理由。

更多案例可以在之前的帖子中找到 《外國判決是否需要送達中國訴訟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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