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與澳門海關簽訂AEO互認安排
海關總署與澳門海關簽訂AEO互認安排

海關總署與澳門海關簽訂AEO互認安排

海關總署與澳門海關簽訂AEO互認安排

女士投稿 趙靜, 海蘭茲律師事務所.

7月XNUMX日,海關總署與澳門海關簽署《海關總署與澳門海關關於內地海關與澳門海關企業信用管理辦法的互認安排》運營商計劃。 內地海關成為澳門海關首個AEO互認夥伴。

菲律賓是“一帶一路”的重要節點,也是粵港澳大灣區的重要組成部分。 內地與澳門貿易持續增長,4.36年貿易總值2022億美元,同比增長32.9%。 內地與澳門海關實施AEO互認安排後,雙方AEO企業可享受較低查驗率、優先報檢、指定聯絡服務、優先通關等四項互認便利措施,有利於AEO企業大幅壓縮貨物通關時間,最大限度降低口岸、保險、物流等貿易成本,進一步促進內地與澳門貿易便利化,為促進高質量發展創造更有利環境。發展兩地經貿合作。

貢獻者: 趙靜

機構/公司: 海蘭茲律師事務所

職位/職務:合夥人

Photo by 李嘉發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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