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份: 2023
中國民事和解聲明:在新加坡可執行嗎?
2016年,新加坡高等法院拒絕批准執行中國民事和解聲明的簡易判決,理由是此類和解聲明的性質存在不確定性,也稱為「(民事)調解判決」(Shi Wen Yue v Shi Minjiu & Anor [ 2016]SGHC 137)。
外國仲裁庭判給的違約利息能否在中國執行?
如果仲裁規則賦予仲裁庭裁決拖欠利息的自由裁量權,那麼外國仲裁庭的拖欠利息裁決就有可能在中國得到執行,而且最近的一個案例表明,即使沒有關於付款的具體合約條款,中國法院也會支持此類主張的違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