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 | 如果債務人不執行判決,債權人可以採取哪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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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 | 如果債務人不執行判決,債權人可以採取哪些措施?

如果債務人不執行判決,債權人可以採取什麼措施 土耳其?

Contributed by Emre Aslan, ANTROYA DEBT COLLECTION & LAW OFFICE (English, 中文), 火雞。

在承認執行程序中,債權人有權向受權法院請求中間禁令,扣押、凍結債務人的動產和不動產。

法院應根據民事訴訟法第 6100 號和國際私人和民事訴訟法第 5718 號規定的條款對要求進行評估後作出禁令決定。
在承認執行過程之後,債權人

有權將判決提交執行機關執行。

與無判決執行不同,在這種執行方式中,債務人無權以任何方式提出異議,執行機關在債權人向執行機關提交判決後立即扣押債務人的財產。

債務人對判決提出上訴不影響執行,除非債務人向高等法院提出中止判決的請求。

貢獻者: Emre Aslan

代理/公司:ANTROYA DEBT COLLECTION & LAW 辦公室 (English, 中文)

職位/職稱:高級律師

國家: 土耳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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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答全球 是一個特殊的專欄,由 CJO Global,並作為一個知識共享平台,以促進同行學習和交流,並為國際商界提供該行業的全球景觀。 這篇文章是來自 Antroya Debt Collection & Law Office. Antroya 總部位於土耳其伊斯坦布爾,自 2005 年以來一直致力於債務追償領域。他們與世界領先的金融服務公司和集團合作,這些公司和集團擁有全球最大的國際應收賬款網絡,並且是幾個世界領先的債務追償網絡。

Photo by 奧斯曼·科伊庫(OsmanKöycü)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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