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或清算的外国公司可以起诉中国公司吗?
破产或清算的外国公司可以起诉中国公司吗?

破产或清算的外国公司可以起诉中国公司吗?

破产或清算的外国公司可以起诉中国公司吗?

答案是肯定的。

假设您的公司是一家在中国境外注册成立的企业,由于公司僵局、解散、重组、清盘或其他情况而正在破产或清算过程中。

如果您所在国家的法院或其他主管机关已为您指定了司法管理人、清算人或破产管理人(统称“管理人”),则该管理人将代表您的公司在中国进行诉​​讼。

因此,如果您的管理人对中国公司提起诉讼,则必须提交外国法院在中国作出的判决、裁定等相关文件,并进行公证和认证,以证明其代表该公司的资格。

该判决、裁定可以作为证明管理人资格的证据,而无需事先得到中国有关法院的认可。

事实上,类似的情况,中国法院对待中国公司与外国公司是一样的。 一旦中国公司进入破产或清算程序,其管理人或清算人将接管与该公司有关的所有诉讼。

照片由 弗洛里亚恩·维塔(Floriane Vita)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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