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储能公司因电池起火面临诉讼,高风险法律战爆发
知名储能公司因电池起火面临诉讼,高风险法律战爆发

知名储能公司因电池起火面临诉讼,高风险法律战爆发

知名储能公司因电池起火面临诉讼,高风险法律战爆发

事态发生了令人震惊的转变,一场毁灭性的电池火灾为一家著名储能公司和一个著名旅游目的地之间的高风险法律冲突奠定了基础。 该案件来自中国裁判文书网,揭示了电池相关事故的灾难性后果以及赔偿索赔错综复杂的法律问题。 由于双方都在努力应对巨大损失,法院的最终裁决预计将对蓬勃发展的储能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30年2015月30日,旅游目的地(甲方)与国内储能公司(乙方)签署了《电动船改装协议》合同。 根据合同,乙方受托对电动船进行镍氢电池储能系统改造,并负责充电桩、配电柜的设计和安装。 该协议包括4.2套电动船电池系统,合同总价值为651,500万元人民币(XNUMX美元)。

2年2019月11日,悲剧发生,停靠在目的地码头的一艘电动船起火,引发大火,烧毁了11艘电动船和22个充电桩。 随后发生的火灾和烟雾需要立即疏散,导致该旅游目的地的运营暂停至 2019 年 XNUMX 月 XNUMX 日,以进行消防工作和环境恢复。 此外,其余改装电动船也暂停运营。

5 年 2020 月 16 日,其中一艘电动船在未使用时自燃并爆炸,法律传奇仍在继续。 对此,2021年XNUMX月XNUMX日,旅游目的地将储能公司告上法庭,标志着这场复杂的法律战达到了高潮。 该案于今年一月在最后上诉阶段得到解决。

旅游目的地在最初的诉讼中提出的主要索赔包括:

  • 解除30年2015月4.2日签订的《电动船改装协议》,责令储能公司退还合同价款XNUMX万元。
  • 打捞涉案镍氢电池储能系统及充电桩/配电柜。
  • 赔偿因火灾事故发生的消防及环境恢复费用2,744,452.71元。
  • 赔偿因火灾造成的营业中断损失3,588,300万元。

本案一审围绕双方当事人的三个主要争议点展开:

  1. 电池系统质量标准: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镍氢电池储能系统”的质量要求。 但合同规定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尽管《船舶蓄电池装置》标准(GB/T13603-2012)是推荐性国家标准,但在没有强制性国家质量标准时,应遵循《船舶蓄电池装置》标准。 法院认为该标准适用,特别是考虑到电动船在确保乘客安全方面的关键作用。
  2. 核查及尽职调查:储能公司声称已完成电池系统的核查和验收,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 但法院裁定,自我核查不能取代国家标准的适用和有关部门的核查要求。 船舶动力传动系统的设计和改造应当按照海事法规的规定,经过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的检验。
  3. 过失与责任:法院承认该旅游目的地存在安全疏忽,例如消防安全措施不足以及船只充电过程中缺乏警惕的人员。 然而,它要求储能公司负责选择不合适的电池系统,不适合旅游目的地潮湿的环境。 这一疏忽增加了安全风险,最终导致了火灾事故。

法院在评估双方过错程度后,认定储能公司对火灾事件造成的损失承担50%的责任,旅游目的地承担剩余的50%。 “3.3火灾事件”造成的总损失达5,591,910元人民币(869,784美元)。 根据规定的责任比例,储能公司被责令支付 2,795,955 元人民币(434,892 美元),其余损失由旅游目的地承担。

在二审上诉中,法院维持了之前的所有判决,凸显了在蓬勃发展的储能行业中遵守标准和细致尽职调查的重要性。 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例清楚地提醒人们,电池相关事宜的疏忽可能会导致严重后果,促使该行业重新评估安全协议和合同义务,以确保公共安全并减轻财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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