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受理首例境外电商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跨境电商纠纷案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受理首例境外电商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跨境电商纠纷案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受理首例境外电商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跨境电商纠纷案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受理首例境外电商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跨境电商纠纷案

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在相关机构注册的 处理首起涉及境外电商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跨境电商纠纷。 该案由广州梦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梦变公司”)诉亚马逊欧洲服务公司(简称“亚马逊欧洲公司”)。

从事跨境电商的境外贸易机构梦变公司指控,全球电商巨头亚马逊旗下的亚马逊欧洲公司在欧洲电商领域占据市场主导地位。 据原告诉称,亚马逊欧洲公司擅自关闭猛变公司网上商店、封锁其账户、拒绝交易等行为,违反了《亚马逊服务欧洲业务解决方案协议》第三条。

该诉讼向亚马逊欧洲公司寻求以下补救措施:

  • 重开蒙变公司被冻结账户
  • 修改Buy Box算法和平台数据,让萌变公司可以自由选择物流商,与亚马逊自营产品公平竞争
  • 赔偿孟变公司经济损失并返还账户余额

目前,该案正在送达被告人的过程中。

随着跨境电子商务领域的快速发展,相关的国际知识产权纠纷日益普遍。 与此同时,中国跨境电商企业的法律意识也不断增强,积极承担起原告的角色,而不仅仅是被告。 本案中,梦变公司作为原告主张亚马逊欧洲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竞争,侵犯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实施排除、限制国内市场竞争的行为,适用本法的规定。 依据该条款,可以确立因外国垄断行为在中国境内造成损失的案件的管辖联系。 亚马逊欧洲公司作为海外电商平台,在海外电商领域具有潜在的市场主导地位。 这种支配地位可能会直接、实质性、显着地限制跨境电商实体梦变公司的竞争能力。 由于梦变公司位于被诉侵权地广东省广州市,故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这起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是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首次受理跨境电商企业与境外电商平台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 法院在依法维护司法权威的同时,积极开创国际反垄断案件中侵权后果归属等管辖联系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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