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日利亚 | 尼日利亚的道德和法律专业精神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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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CJP Ogugbara 提供, CJP Ogugbara & Co (Sui Generis Avocats),尼日利亚.

应当记得,律师事务所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是最大诚信和受托关系,因此预计专业参与规则将非常活跃。 因此,对于聘请尼日利亚律师追回债务的中国居民债权人来说,预计追回款项的第一站是律师本人。 因此,人们担心回收的钱会被滥用、转换和扣留。 考虑到律师和他的客户之间关于追偿程序收益的一些行为的道德含义,道德意识非常重要。 这个很重要。

根据 2007 年尼日利亚法律执业者职业行为规则 (RPC),律师不得转换或挪用在执行委托人指示的过程中获得的委托人财产。 他也不应将其与自己的钱或他拥有的其他此类钱混在一起。 法律要求他作为律师为他的客户开立一个信托账户,并存入他从债务人那里追回的任何钱,这样就不可能将所有追回的钱转移或支付给他的客户。 上述 RPC 23 规则 2(2007)。同样根据规则 23(1),由于追回的钱不属于他,他也不得将其用于自己的利益。 律师还应避免任何利益冲突行为。 RPC 第 14 至 23 条的全部内容详细说明了法律从业者对其客户的义务。 法律执业者应立即将其代表客户收取或持有的所有款项存入客户账户。 他可以决定以客户的名义以他的名义开立一个账户。 该账户可由律师在银行开立,用于存放律师代表其所有客户持有或收到的任何款项。 除非规则授权,否则不得将律师的个人资金存入该账户。 或者,律师可以选择以他的名义为特定客户开设一个单独的帐户,他可以在其中支付属于该客户的所有款项。 该帐户也应以律师的名义。 一旦律师开立了账户并将该账户指定为客户账户,除本规则规定的方式外,律师不得提取存入该账户的所有款项。

如果律师违反其作为法律执业者的职责,例如挪用委托人的钱财,我们鼓励委托人对律师的不专业行为提出申诉。 10 年《法律从业者法》第 1975 条设立了法律从业者纪律委员会。 委员会有责任审议和裁定据称被正式召集到尼日利亚律师协会的律师以其法律执业者身份行为不当的案件。 其中第 11 条规定了对任何不专业行为的律师的处罚。 这些措施包括停职、警告和从名册上删除此类律师的姓名。 如果投诉的行为在尼日利亚构成犯罪,客户将进一步向尼日利亚警察部队或经济和金融犯罪委员会提出刑事诉讼请求。

贡献者:CJP Ogugbara

机构/公司:CJP Ogugbara & Co (Sui Generis Avocats)(英语)

职位/职务:创始合伙人

国家:尼日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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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是 CJP Ogugbara & Co (Sui Generis Avocats) 的贡献。 CJP Ogugbara & Co 于 2014 年在尼日利亚成立,是一家合伙公司,一直致力于争议管理、诉讼和仲裁、商业实践:房地产和投资咨询、税务实践和能源咨询。 除了核心业务领域外,他们还促进和扩展客户业务发展和企业利益的业务,尤其是在尼日利亚经济和投资领域。

照片由 珍贵的Iroagalachi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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